WePhone创始人自杀案一审宣判,翟某某获刑12年,案件真相揭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反思。
9 月 19 日消息,“京法网事”公众号今日发布通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翟某某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一案依法公开宣判。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翟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判决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魏某某等人因被害人苏某某死亡所造成的丧葬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被告人翟某某与被害人苏某某确立恋爱关系。同年5月,二人共同购买位于海南省的一处房产,总价为319万余元,其中苏某某支付首付款199万余元。6月7日,双方登记结婚。然而这段婚姻仅维持了42天。
2017年7月至9月间,翟某某提出离婚,并以举报苏某某及其名下公司税务等问题相要挟,索要所谓“精神损失费”1000万元,同时要求将海南房产全部归其个人所有。在胁迫之下,苏某某于7月18日向翟某某转账660万元,并配合将房产购买人变更为翟某某。
令人痛心的是,即便在获得巨额财物后,翟某某仍持续通过信息、电话等方式威胁苏某某,继续索要剩余款项。2017年9月7日凌晨,苏某某留下遗言后从北京西二旗家中跳楼身亡,年仅37岁。他在自杀前通过自己研发的通讯软件WePhone推送了一条公告:“公司法人被毒妻翟某害死,WePhone即将停止运营”,随后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案发六年多后,2023年5月20日,公安机关正式对翟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立案侦查。同年6月9日,苏享茂的哥哥苏享龙通过微博披露,翟某某已被逮捕并羁押于看守所。此后该案历经审查起诉、庭前会议等多个司法程序,最终于2025年9月19日由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翟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其与苏某某婚姻存续时间极短,无实质共同财产,其所索取的财产均为苏某某个人合法资产,不具备离婚损害赔偿或经济补偿的民事权利基础。因此,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手段强行索财的行为,完全符合刑法关于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翟某某事后退赔了全部违法所得,但这一行为并不能抹去其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毁灭性打击。法律虽能追回金钱损失,却无法挽回一条鲜活的生命。一个本有着技术理想和创业热情的青年,在短短数月内被婚姻陷阱推向绝境,这不仅是个人悲剧,更是对社会婚恋信任体系的一次沉重冲击。
本案也再次引发公众对于“闪婚”背后潜在风险的高度关注。在当今社会节奏加快、情感联结日益脆弱的背景下,如何识别亲密关系中的操控与剥削,如何保护个体尤其是高净值人群在婚恋中的合法权益,已成为亟需正视的社会议题。法律应当成为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不是事后追责的无奈补救。
此次判决体现了司法机关对此类利用婚姻实施经济胁迫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十二年的刑期和十万元罚金,既是对犯罪行为的严惩,也是向社会传递明确信号:任何形式的敲诈勒索,无论披着何种情感外衣,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同时,法院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魏某某等人的合理诉求,判令赔偿7万余元经济损失,体现了刑事司法中对被害人家庭人文关怀的延伸。虽然金钱无法弥补失去亲人的痛苦,但司法的介入至少让受害者家属看到了正义的到来。
回顾整个事件,从2017年那场猝不及防的坠楼,到2023年的立案逮捕,再到今天的公开宣判,历时八年,终于迎来阶段性结果。这起案件不仅是一桩刑事案件,更像是一面镜子,映照出人性的贪婪、制度的滞后与亲情的坚守。我们哀悼苏享茂的离去,也期待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