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避让闯红灯电动车致6人受伤,交警认定汽车负主要责任,电动车负部分责任。
8月21日,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某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现场有人员受伤。

据当地警方通报,高某(男,26岁)驾驶小型客车沿周瑜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五里路时,为避让一辆两轮电动车,碰撞到路边行人。此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反映出部分驾驶员在面对突发情况时的应急处理能力仍需提升。同时,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在道路上行驶或行走时应更加注意安全,避免因一时疏忽引发不必要的事故。
现场有6名群众受伤,已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目前他们正在住院观察,均无生命危险。
肇事司机高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已排除酒驾、毒驾嫌疑,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对此,有媒体从当地交通管理大队获悉,目前该事故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此次事故的具体原因尚不明确,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展开调查。作为关注公共安全的观察者,我们认为,及时、透明的调查过程对于公众了解真相、维护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事故未明的情况下,各方应保持理性,避免过度猜测,以配合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黑色汽车在进出口没减速,肯定要承担责任的,闯红灯的(电动车)驾驶人应该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具体什么情况,等(调查结果)出来过后再讲。”
此外,媒体还联系到了相关律师进行解读。
有律师表示,根据视频监控显示,汽车直行方向为绿灯,表明该车辆享有优先通行权。 我认为,在交通管理中,明确的信号指示是保障道路安全和秩序的重要依据。此次事件中,视频监控清晰记录了绿灯状态,进一步证实了车辆在合法情况下行驶的事实。这提醒我们,在处理类似交通纠纷时,应更加注重技术手段的运用,确保判断客观、公正,避免因主观臆断引发不必要的争议。
另一方向的电动车显然闯了红灯,失去了通行权,因此电动车应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从交通法规的角度来看,车辆在路口应当严格遵守信号灯指示,确保自身行为合法合规。此次事件中,电动车未按红灯指示通行,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这起事故也提醒广大驾驶员,尤其是非机动车驾驶人,必须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避免因一时疏忽引发严重后果。
有律师指出,电动车闯红灯属于明显过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若发生事故,电动车车主应承担全部责任。 从交通安全角度来看,电动车闯红灯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也对行人和其他车辆构成了极大威胁。虽然电动车在日常出行中提供了便利,但驾驶者仍需遵守交通规则,不能因便利而忽视安全。对于此类行为,依法追责是维护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重要手段。
不过,在本事件中,黑色汽车司机一方可能存在超速等情况。从目前掌握的信息来看,事故的发生可能与车辆行驶速度过快存在一定关联,这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作为观察者,我们认为在类似交通事故中,遵守交通法规、保持合理车速是保障道路安全的基本前提,任何疏忽都可能带来严重后果。
如果黑色汽车司机没有超速、未按规定让行等违法行为,仅是正常行驶的情况下,电动车因闯红灯导致的事故将被认定为电动车一方负全部责任。